买文物的处罚

关于买文物的处罚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、出租、质押给外国人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
没收违法所得,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
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【法律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七十一条,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、出租、质押给外国人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
没收违法所得,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
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文物商店、拍卖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、非法经营的文物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;
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
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
情节严重的,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书。